日前,中策橡胶与淘宝网店的商标侵权案法院公布了最终判决结果,被告东营正霸轮胎有限公司在其涉案淘宝店铺所售的商品名称或商品图片中使擅自使用“朝阳”商标的违法行为坐实,需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并进行15万元的赔偿。中策橡胶在商标侵权案中又一次获得胜诉。
据悉,2019年1月11日,中策橡胶状告东营正霸轮胎有限公司以及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因正霸轮胎因在淘宝购物网站注册了一家商铺名为“朝阳正霸轮胎官方企业店铺”的网店,主要销售朝阳正霸、全新正品朝阳正霸、正品朝阳正霸、朝阳路铂、朝阳劲狮等恶意假冒中策旗下品牌的轮胎,产品售价基本处于564到1700元之间不等,且销售量巨大。
正霸轮胎给出的理由为:其一,该公司售卖的轮胎都产自辽宁省朝阳市,生产厂家有朝阳杭橡轮胎有限公司等,所以品牌前面都会冠以“朝阳”二字。其二,淘宝店铺的大多数销量都是刷单所致,并非真的实际销量,认为中策橡胶提出的赔偿金额较高,且与朝阳轮胎品牌并不相同,价格差距较大,并未得到公众的认可,且并未对中策橡胶旗下品牌造成影响。
对此中策橡胶在上诉时称,正霸轮胎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朝阳”商标进行宣传,严重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作为网络平台经营管理者的淘宝公司也疏于管理,也应付一定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中策橡胶早在2017年就因对方侵权商标将朝阳轮胎(中国)有限公司、朝阳大力神轮胎有限公司、朝阳大力神轮胎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等企业告到了法院。朝阳公司、朝阳大力神等企业均属于同一法人所有,通过在朝阳市注册的一家企业违规进行“朝阳大力神”电动车、摩托车轮胎产品的生产,中策橡胶认为上述企业恶意假冒了其2017年就推出的“朝阳大力神”系列产品,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500万元。
在这里小编想说,每个知名企业的经营者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与汗水,呕心沥血的将品牌打造起来的。一些不劳而获的人直接就作为己用,不但不对消费者负责还砸了人家辛辛苦苦建立起的招牌。像这种情况各大企业应拿出法律的武器对自己的商标进行维权,建一个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