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日前,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日前相继宣布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核准程序。澳大利亚政府还宣布,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11月3日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前不久举行的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上,中方同有关各方一道呼吁推动RCEP尽早生效。
在当前形势下,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RCEP早日生效实施,尽快释放红利,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长期繁荣稳定。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国越南的组织下正式签署。RCEP现有15个成员国,包括10个东盟国家和5个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韩国),覆盖全球30%的人口、29%的GDP和27%的贸易量,是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
我国轮胎消费主要分为三个领域,新车配套、替换、出口,占比分别约为10%、50%、40%。2019年我国轮胎出口达到5亿条、总价值达到1019.13亿元,其中,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占比达到16.1%,其中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的占比分别为8.2%、3.4%、2.3%、1.7%和0.5%。
根据RCEP协定内容,菲律宾、泰国、文莱、老挝、缅甸、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8国对从我国进口卡客车胎关税税率在未来15年逐渐降低,其中澳大利亚和老挝第二年一次性将税率降至0;菲律宾、泰国、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9国对从我国进口的乘用车胎关税税率在未来20年内逐渐降低,其中菲律宾、老挝、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部分产品第二年一次性将税率降至0。
RCEP协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轮胎出口壁垒,将有利于我国轮胎进一步打开海外市场。
我国2019年出口乘用车胎、卡客车胎、摩托车胎、自行车胎等主要车胎的出口量占比分别为34%、55%、2.32%、1.15%。卡客车胎和乘用车胎对RCEP各成员国的出口量占比分别达到18%和15%。
卡客车胎中,澳大利亚、老挝、越南排名前三,占比均超过2%,其中澳大利亚和老挝第二年一次性将税率降至0,预计有利于我国出口卡客车胎提高在澳大利亚和老挝的市场份额。乘用车胎中,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排名前三,其中日本、澳大利亚占比均接近4%,日本无关税,澳大利亚第二年一次性将税率降至0,韩国关税逐年递减至0,预计有利于我国出口乘用车胎在以上三个地方拓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