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2022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本次共有54家企业进入名单,其中包含橡胶相关企业6家:中策橡胶、赛轮集团、成山集团3家轮胎橡企,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2家橡胶研发设计公司,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家橡胶助剂企业。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每年组织一次,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国内建有生产、科研基地的国有、合资(中方控股)、民营等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三)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四)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上。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标准:
(一)企业经济效益好、资产负债率适中、产品结构合理。
(二)具有核心竞争能力、技术领先地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2%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四)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和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一定知名度。
(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六)具有较强应用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七)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八)关于关联公司申报问题。若关联公司已获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的研发机构、生产产品应与已获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关联公司有较大的差异。否则不予认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希望获认定的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希望广大石油和化工企业以“示范企业”为榜样,认真学习“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加强自主创新,为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