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废旧轮胎炼油污染环境刑事案,犯罪嫌疑人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据了解,2017年6月,随县万和镇居民江某,多次收购废旧轮胎进行非法炼油。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迅速启动公益诉讼案件审查程序。他们通过走访和调查认定,江某的行为涉及污染环境罪。随后,当地环保局对江某进行行政处罚,并将此案移送至随县公安局。江某归案后,随县检察院对其进行审查起诉。
宣判结果,江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其应在刑满释放后60日内,修复受损土地,并赔偿随县环境保护局27016.4元。庭审中,江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恢复受损土地植被,请求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