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已对从中国进口的12至16.5英寸钢制拖车车轮实施38.27%至44.35%的初步反倾销税税率;在4月16日发布的反倾销裁定中发现常州市春港机械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38.27%,其他“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4.35%;2019年2月曾对同类产品征收58.3%至293.27%的初步反补贴税。
德克斯塔车轮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根据《贸易法》第701和731条向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商务部也同意德克斯塔,从中国进口存在着严重的情况。这意味着,商业部将指示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追溯征收关税,在《联邦公报》中公布反倾销税通知前90天生效。
调查范围包括公路和公路拖车的钢轮和其他可牵引设备,包括多用途拖车、货运拖车、马拖车、船拖车、休闲拖车和可牵引移动房屋;还包括这些钢制车轮的轮圈和轮盘,无论是作为总成进口、未组装还是单独进口。
这项调查与中国商用车钢轮(轮辋直径为22.5至24.5英寸)的调查不同,该调查始于2018年4月,此前AccuRide公司和Maxion Wheels Akron L.L.C.向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了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商务部建议反倾销税高达231.7%,反补贴税高达48.75%至172.51%。国际贸易委员会于3月14日在其总部举行了一次关于此次调查的公开听证会。商务部表示,将于7月2日左右宣布对中国车轮进口的最终决定。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损害裁定最终于8月15日左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