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在北京共同组织召开了“欧盟对华卡客车轮胎反倾销案案情通报”会议。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副局长刘丹阳、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会长于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英主持。会议重点向涉案轮胎企业通报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介绍了欧盟反倾销案的特点,部署了下一阶段我国轮胎行业和企业需要重点开展的工作。
会上,对欧盟反倾销调查程序与美国有所不同就低税率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决策机制、单独税率原则四个方面做了详细解说。
欧盟与美国最大的不同是在复审方面,美国每年都对案件进行复审,而欧盟一旦裁定反倾销税率则是5年不变,因此企业要特别重视应对欧盟的原始调查,要认真填写问卷,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后续工作上。此外,美国一般选取2家强制应诉企业,但欧盟则选取4家强制应诉企业。
本案中欧盟仍未将中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目前选取了美国为替代国,另外将土耳其、日本和韩国也作为替代国的备选国家。由于替代国的选择关系到中国轮胎企业倾销和损害幅度的高低,因此中国轮胎行业和企业必须在欧盟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就替代国的选取提出意见。
徐文英介绍,目前中国轮胎行业面临较大压力。据中橡协上半年统计,轮胎会员企业实现利润大幅下降68.26%;销售收入利润率仅为1.17%,下降3.02个百分点;产成品库存上升24.67%。原材料价格在前期下降后,近期已经开始上涨,预测下半年还将大涨。为此,徐文英要求轮胎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案件,要团结一致打好这一仗。她表示,商协会一定会组织行业打无损害抗辩,争取将行业损害幅度降下来。同时,要求轮胎企业一定要选择好的律所,按照调查程序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答卷。另外,她特别强调,企业一定要自律,不能突击出口,以免欧盟采取追溯措施,给行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据悉,近期调查程序重要时间节点:公告后10天内提交关于替代国评论的意见,公告后15天内提交抽样答卷,公告后21天内提交关于抽样的相关信息,抽样结果公布后21天内提交市场经济答卷,抽样结果公布后37天内提交答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调查应当在立案公告发布9个月内完成初裁,15个月内完成终裁。据最新消息,行业协会已聘请律师就关于替代国评论意见提交时间向欧委会提出延期请求,欧委会已经批准将提交替代国评论意见延期到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