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
此通知内容为: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更加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在“破”“ 立”“ 降”上下功夫,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更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做好“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工作。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要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重组整合,加快形成市场决定要素配置的机制,释放错配资源。各地要列出名单、拿出计划,全面稽查、上报结果。尽快修订有关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机制。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加快处置资产债务、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科学把握去产能力度和节奏、构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化国企改革和产业融合、更好发挥奖补资金对去产能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