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本次强化督查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此次强化督查共动用约1.8万人(次)。
根据安排,此次督查范围为:1.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简称“2+26”城市)。2. 汾渭平原11城市,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3. 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此次强化督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工业炉窑整治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
当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启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过程中,生态环境部要求督查组在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1、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全体督查组成员将签署《廉洁守纪承诺书》,工作结束后还要填报廉政自查表。同时,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