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针对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的乘用车轮胎的“双反最终决定”,决定对来自四个地区的乘用车轮胎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对中国台湾乘用车轮胎征收关税税率如下:正新橡胶,33.3%(从最初征收的较高税率修订);南港橡胶轮胎股份有限公司,98.44%;所有其他,84.33%(从最初征收的较高税率修订)。
通常情况下,商务部初步批准关税政策后,应由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审查商务部的决定,并确定这些额外关税增加原因是否属实。为此,ITC已安排在5月25日举行一次听证会,该听证会将以线上方式举行,如此以来,所有相关当事方都能提出自己的意见,以进行缓解或执行。
对韩国乘用车轮胎征税关税税率:韩泰轮胎科技有限公司,38.07%;耐克森轮胎公司(Nexen Tire Corp.),14.14%;其他所有股份(包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27.81%。
对泰国乘用车轮胎征税关税税率:玲珑轮胎,22.21%;住友橡胶(泰国)有限公司,13.25%;其他所有,16.66%。
对越南乘用车轮胎征税关税税率:全国实体,22.30%。不包括:赛轮轮胎;建大轮胎;越南普利司通轮胎制造有限公司;锦湖轮胎(越南)有限公司;横滨轮胎越南有限公司。另外,越南的轮胎制造商还必须应对6.23%至10.08%的反补贴税。
听证会后,ITC专员将权衡证据和证词,并进行投票。并在6月23日之前做出最终决定。如果ITC对所有这四个地区都投了赞成票,那么商务部将强加所有倾销和反补贴令;但是,如果委员会对这四个国家投反对票,那么该案将告一段。
除了中国大陆地区外,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是亚洲最重要的轮胎产地。去年12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初步决定,对上述4地生产的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幅度为13.25%-98.44%不等。台湾轮胎制造商曾联合向美国商务部提出了一项和解协议,但是最终被美国商务部拒绝了。
美国对亚洲轮胎的贸易壁垒持续提高,双反的实施无疑将从侧面帮助北美市场头部的轮胎企业占据更多的市场,赚更多的钱。本次美国的双反措施对中国海外工厂影响有限;受到影响最大的企业应该是南港轮胎和泰丰轮胎,这两家轮胎企业主打乘用车轮胎,并且主要市场就在美国。
南港轮胎紧急将把台湾新竹新丰工厂和大陆张家港工厂进行产能对调,新丰厂生产的轿车以及轻卡轮胎不再出口美国,改由大陆张家港工厂生产出口。泰丰轮胎方面也是调转供应方向,将产品供应向北美加拿大地区以及非北美市场(如欧洲、中南美等),同时也将推出更多不受关税影响的轮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