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做出反补贴第一次行政复审初裁,裁定结果如下:浦林成山:17.04%;青岛格瑞达:16.62%;所有其他企业:16.76%。本次裁决为复审初步裁决,尚未发生效力。最终执行税率需要等待终裁结果。据悉,美国商务部于2020年7月1日撤销了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反倾销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
2021年6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了美国对越南、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的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的损害终裁投票结果。在反倾销方面,ITC就进口自韩国、中国台湾及泰国的乘用车轻卡车轮胎认定存在实质性损害;在反补贴方面,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轻卡车轮胎认定存在实质性损害。
台湾厂商的反倾销税率部分,正新轮胎(TW2105)由52.42%下修至20.04%,南港轮胎(TW2101)由98.44%调高至101.84%,其他业者由88.82%略降至84.75%。ITC目前计划在7月5日前后做出最终损害裁决。如果ITC作出肯定的最终损害裁决,商务部将发布反倾销和/或反补贴税令。如果ITC对伤害做出否定的最终决定,调查将终止,并且不会发出任何命令。
此外,ITC投票终止对于越南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的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