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488/2020号公告,对原产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轮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9月~2020年8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2020年8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50.00。
今年5月份,阿根廷曾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包括轮圈直径为10英寸、12英寸、16英寸、20英寸、24英寸和26英寸的无变速自行车,以及尺寸为24英寸和26英寸的有变速自行车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的14英寸自行车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2001年9月21日,阿根廷对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9年9月17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第377号公告,对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2015年9月17日,阿根廷原经济与公共财政部发布第946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最低离岸限价分别为5.72美元/千克、4.67美元/千克和3.99美元/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