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192-2020/CDB-INDECOPI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鞋面为橡胶、塑料或真皮的鞋类产品(不包括凉鞋和拖鞋)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7年1月~2020年1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和证据材料。
2000年1月31日,秘鲁发布第001-2000/CDS-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1.11%~900%的反倾销税。
2011年11月30日,秘鲁发布第161-2011/CFD-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鞋面是橡胶或塑料的鞋类产品征收0.22美元/双~26.33美元/双的反倾销税,对鞋面是皮革的鞋类产品征收0.22美元/双~20.66美元/双的反倾销税,对鞋面是其他材质的鞋类产品征收0.22美元/双~26.33美元/双的反倾销税。
2017年10月25日,秘鲁发布第209-2017/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将第001-2000/CDS-INDECOPI号公告确定、经由第161-2011/CFD-INDECOPI号公告修订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五年,同时终止对鞋面为非橡胶、塑料或真皮的其他材质鞋类产品(不包括凉鞋和拖鞋)征收反倾销税,自2016年11月30日起生效。该案涉及海关编码6402.19.0000、6402.20.0000、6402.91.0000、6402.99.9000、6403.91.9000、6403.99.9000、6405.10.0000和6405.90.0000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