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调查产品为用于客车或货车、带或不带橡胶管及/或橡胶瓣(包括无内胎轮胎)、轮辋直径大于16英寸的新充气子午线轮胎。
2021年5月20日,印度贸易救济总局 (DGTR) 表示,该审查是根据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 (ATMA) 的请愿书进行的。DGTR在其声明中表示,尽管反倾销税生效,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仍然“巨大”。此外,有初步证据表明该国产能过剩、潜在的贸易转移和对印度市场的价格吸引力。
“很有可能倾销继续/再次发生,对国内轮胎造成损害。”被列为利益相关方的公司包括:青岛双星轮胎实业、双星国际贸易、山东永丰轮胎和先锋贸易公司。据悉,该关税最初于2017年征收,其中,山东银宝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宝轮胎集团有限公司、风神轮胎有限公司、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和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被征收关税。
2016年5月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8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7年9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5/2017-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45.35~452.3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17日。